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1320号)要求,经报名、推荐、审核等程序,拟推荐下列单位和个人为我市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推荐评选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推荐评选单位和个人有异议,可向大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或举报,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人:张晓峰,受理电话:0352-5189106,地址:大同市南郊区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楼主楼636房间,邮编:037000。
一、先进集体
1.大同市审计局
2.大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3.大同市档案局
二、先进个人
1.张孝阳大同市矿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2.高峰大同市文物局文物监察大队队长
3.贺振宇大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科长
4.范晋忠大同市公安局新荣区分局大队长
5.李文大同市环保局副主任科员
6.王玲大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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