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建设及道路交通网,市政府决定2017年新建文兴路等二十二条道路项目。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现将上述项目用地征收(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征收范围:
1、文兴路,开源街至开源街南二路,全长0.88千米,红线50米;
2、文瀛南路,开源街至开源街南二路,全长0.83千米,红线50米;
3、文瀛南路东一路,开源街至开源街南二路,全长0.83千米,红线50米;
4、永和路,开源街至开源街南二路,全长0.99千米,红线40米;
5、北环路东延,文瀛北路至柳莺路,全长1.17千米,红线50米;
6、柳莺路北延,北环路至云州街,全长0.81千米,红线50米;
7、开源街东延北一路,御河东路至恒源路,全长1.6千米,红线30米;
8、开源街东延北二路,御河东路至恒源路,全长1.59千米,红线30米;
9、星港城规划一路,南环东路至星港城规二路,全长0.57千米,红线15米;
10、星港城规划二路,恒源路至星港城规划一路,全长0.29千米,红线30米;
11、西京街北一路,御河东路至文兴路,全长0.9千米,红线20米;
12、恒安街南一路二期,永和路至文兴路,全长0.48千米,红线20米;
13、天和路南延,重熙路至恒安街,全长1.02千米,红线20米;
14、文兴路东侧一路二期,兴云街至云洲街,全长1.07千米,红线20米;
15、文兴路东侧二路五期,西京街至恒安街,全长0.75千米,红线15米;
16、南环东延北二路二期,恒源路至泰和路,全长0.87千米,红线30米;
17、南环东延北二路四期,永和路至恒源路,全长1.07千米,红线30米;
18、阳光车城配套一路,阳光车城配套二路至庞大西侧路,全长0.36千米,红线24米;
19、平旺村棚户区项目配套一路,大庆路至规划路,全长0.81千米,红线24米;
20、平旺村棚户区项目配套二路,大庆路至规划路,全长0.85千米,红线36米;
21、平旺村棚户区项目配套三路,大庆路至规划路,全长0.78千米,红线24米;
22、宏洋美第规二路,同泉里前街西延至同泉里街,全长0.78千米,红线18米。
二、征收(拆迁)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补偿(拆迁)工作。通信、电力、燃气、热力、自来水管线等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
三、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建筑物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国有土地无偿收回。
五、上述范围内集体土地以及地面建筑物按政府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禁各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携有效证件于2017年1月25日前到所在南郊区政府现场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由所属单位、个人于2017年3月3日前搬迁、拆除。
八、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土地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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