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步伐,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按照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对位于大塘路南侧金洋物流园地块实施依法征收,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按期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现将该地块征收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征收(拆迁)范围:具体四至范围为:东邻规划路,南邻京大高速公路,西邻同浑公路,北邻规划路。
二、征收(拆迁)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由南郊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工作,电力管线等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
三、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建筑物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合理补偿。
四、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禁各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六、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所有权人携有效证件于2015年3月15日前到所在南郊区人民政府现场拆迁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由所属单位、个人与2015年5月15日前搬迁、拆除。
七、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土地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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