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各市和省直部门(单位)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晋办发[2012]11号)对我市经济社会有关指标任务要求,经征求市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意见,现对省考核市指标及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度共性目标和经济社会考核指标进行公示。望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争创一流,抢抓机遇促转型,上下同心谋跨越,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注:为了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各县区工作,市考核领导组结合实际情况对城区、矿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个别指标进行了置换和调整。分别为农业指标调整为民营经济指标;农村新“五个全覆盖”调整为社区建设和社会救助;生态建设调整为城市清洁工程。
大同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组
201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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