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关总署先后发布39号和81号公告,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涉及监管条件调整的商品有进口再生原料,出口钢坯、生铁、化肥等。公告下发后,阳泉海关及时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对相关企业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助力我市外贸发展。
目前,我市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有40余家。为了让这些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阳泉海关通过在报关大厅张贴公告、建立微信群、深入企业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开展政策解读。同时,针对企业各自情况,阳泉海关认真分析研判,对照前期进出口贸易数据,对涉及调入法检目录商品的出口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企业掌握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流程,避免因不熟悉操作影响企业通关时间。
为了最大程度上缩短企业在出口过程中的通关时间,阳泉海关提前研究,对涉及调入法检目录的商品提前查找产品标准,查验检测机构,了解企业情况,做好前期准备。在企业申报过程中,为企业精确选择商品归类,全力开展精准服务,保障了我市进出口业务平稳有序开展。(葛润静 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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