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7日19时许,温淑明驾驶晋K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沿307复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路段时,与该路段行人郑某明接触发生事故,致郑某明受伤及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伤者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由于抢救费用较大,伤者家属暂时难以筹得。办案民警了解后,为家属讲解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相关办理事项。经核对符合救助条件后,办案民警着手准备了相关手续,并按程序为伤者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阳泉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处审核后,为伤者垫付救助金额5万余元,缓解了伤者家属的经济压力。
2022年1月1日9时30分,在国道207线1501KM+875M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中受伤的王某某和张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办案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王某某和张某某伤势严重,所需治疗费用较高,第一时间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流程工作,积极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协助王某某和张某某办理救助基金申请审批手续。最终,王某某和张某某分别获得救助金5万元。(牛家华 闫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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