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秧歌,是源于太谷,辐射周边10余县,综合民间小曲、杂说、歌舞、戏曲为一体的乡土小戏。最初是当地民间流行的词调俚曲等民歌小调,人们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伴随农事活动自由吟唱。受以太谷为轴心的区域内方言音韵的影响,逐渐形成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地方民歌曲调,统称“秧歌”或“秧歌调”。因其曲调优美,灵活自由;内容轻松明快,诙谐辛辣,易学易记,深受民众喜爱。

  五代十国时期,这种“秧歌调”便开始盛行于社会各个阶层。后唐庄宗李存勖便是一位秧歌迷,太谷民间流传有“庄王耍丑耍的好,正宫娘娘把头包。真龙天子唱秧歌,满朝文武把锣敲”的俗语。

  宋元时期,地处中原与漠北交界的太谷一带的汉民族与游牧民族不断融合,促进了民间文化艺术的交流。特别是当地商人将草原游牧民族的《胡笳十八拍》等音乐曲调带回本地,与太谷民歌小调相糅合,丰富了秧歌调的表现形式和内容,逐渐形成在民间节庆日或祭祀时且歌且舞的“闹秧歌”大型娱乐活动。

  明代,“闹秧歌”活动愈加盛行,且分化为“过街秧歌”和“地秧歌”两种形式。每逢节庆,特别是元宵节,城乡主要街头诸如龙灯、狮子、竹马、旱船、高跷的表演队伍伴着吹唱一边行进,一边舞蹈,称“过街秧歌”或“踩街”。其唱词一般无故事情节,如:“男人种地女织布,和和气气闹家务,指望今年收成好,儿孙满堂全家福。”之类的即兴祝福语,句式多为十字或七字句。“地秧歌”则以说唱为主,加以舞蹈、技艺等动作,唱词中有了简单的故事情节,多在节庆日或三官庙庙会中表演,故老百姓也称“闹三官”“大闹三官”。表演者唱见闻、数典故、叙景致、表古人,多反映民间现实生活故事。明代正统年间至明末,这种具有简单故事情节的被民众也称为“小曲曲”(又称“时曲”或“俗曲”)的传播已十分广泛。如:《编根罗》(夸耀长袍)《并蒂莲》《一块铜》《小尿床》《高老庄》《小二姐拜媒》《铜青蚂昨》等等。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新任太谷知县乔允升认为秧歌词句俚俗,有伤风化,上任不久便“严歌舞之禁,以防淫汰”(明·褚衭《乔侯德政碑》)。成为太谷秧歌发展历史上最早的官方禁演文献记载。

  明末清初,随着太谷商帮商业贸易活动范围的扩大和商业的兴盛,太谷逐渐成为中国北方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和金融中心。每逢太谷标标期,外地客商云集太谷购货结算,各家商号则张灯结彩并以当地民间歌舞表演助兴,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地秧歌”受到商家青睐。同时,“地秧歌”吸收借鉴安徽凤阳花鼓,湖南茉莉花、采茶以及小放牛等南方民间艺术精华,进一步丰富表现内容和形式,形成了具有完整情节故事的秧歌剧,开始向戏曲化方向发展。清代中叶,“地秧歌”登上舞台并随同商人的足迹广为传播,“太谷秧歌”作为地方剧种的名称开始正式出现。当时,太谷秧歌班社名为“自乐班”。如清道光十九年(1839),太谷韩村成立的“自乐班”在进行踩街活动的同时,也登台演出。表演的节目除秧歌戏外,还有小曲曲、歌舞小戏、杂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