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坚持把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作为强化公务员平时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采取“三定三考三挂钩”办法,持续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做深做实。
明确“三定”,聚焦重点环节。定试点单位。坚持长远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原则,在全面总结6个平时考核联系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工作实际和公务员队伍管理现状进行充分研判,新增公务员平时考核联系点29个,包括10个乡镇、19个县直单位。定考核办法。聚焦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求,制定“周清单、月结语、季审议”考核办法,以联系点单位为实施主体,坚持定性与定量、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研究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与岗位目标责任相结合,与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相结合,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的具体方案。定评判标准。考核实行百分制,共设“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为“一般”、“较差”等次超过两次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抓好“三考”,提升考核实效。开展每月考核。联系点单位每周据实分解本周重点工作任务,细化责任股室,明确具体负责人。以股室为单位,制定公务员个人每周工作清单,并按月逐人对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本月考核结果进行考核登记后,提出当月考核等次。实行逐级考评。按岗位层级实行逐级考核,机关分管领导负责考核评定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负责考评本股室干部,考核结果报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反馈干部本人,并经公开公示后报组织部门备案。本单位获评“好”等次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参评干部总人数的40%。组织定期考查。对35个联系点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就考核领导机构运行、制度建设、干部管理、奖惩激励等内容进行实地调研,通过集中研判、查阅资料、征询意见等方式,不断完善平时考核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考核工作实效,同时对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宣传。
突出“三挂钩”,强化结果运用。与年度考核挂钩。对平时考核工作方法科学、成效明显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上调5%;对存在明显问题或者未按规定开展的单位,视情形降低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与干部提拔挂钩。平时考核连续4季度考核等次优秀且年度考核优秀的,列入优秀干部储备库动态管理,在提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中优先考虑。与评先评优挂钩。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中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优先授予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将进行提醒谈话,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和改进工作要求。同时,对“一般”等次和“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组织进行专题培训,提升能力,补齐短板,促进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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