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滹沱河流域的盂县北部地区,自古就流传着一种民间习俗——河灯节。由于当地村民生产、生活都离不开河、离不开水,人们自然对河充满依赖。然而,河水泛滥也会吞噬庄稼、冲垮土地,甚至伤及生命。于是老百姓把希望寄托于河神,祈求河神保佑平安、五谷丰登,久而久之,千百年延续下来,就形成了河灯节。2013年,河灯节入选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盂县北乡河灯节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南宋末期。当时,崔氏祖先从大同怀仁迁到大崔家庄定居。由于居住在岸边,不识水性,常遭不测,所以,为了保佑平安,遂祭河神,并在河边建有河神庙。700多年来,河神庙几经冲刷,终未能保留下来,但人们祭拜河神的习俗却一直延续至今。根据《崔氏族谱》的记载和先民的口碑传承,都认为“祖先迁来就开始放河灯”,因此,河灯节的历史可追溯到南宋末期。

  这里的百姓每逢正月十五都要家家户户自发地传油、传棉花、传柴、做贡献、烧香。冰川融化,河川初开,夜幕降临,人们敲锣打鼓,鞭炮齐鸣,成群结队,集中到村旁岸边七亩大的巨石“望河梁”上,祭拜河神,放河灯。据传,柴火越旺,丰收在望,旺火照到那里,那里就不受霜冻,不下冰雹。于是人们把对平安、幸福、丰收的美好愿望寄托在河灯节的习俗里。

  河灯节分传料、制作、祭拜、放河灯四道程序。

  (一)传料

  每年的正月初十开始,家家户户传油、传棉花、传柴。传油,即由几人发起,身背油篓,每家每户,你一两我一勺地把最好的麻油集中到大油篓,然后再把你家一捆、我家一把的柴禾和棉花集中起来,以备日后的制作篝火和燃放之用。

  (二)制作

  1.扎架子。在经过几天的传料准备后,由村里选拔4—5名能工巧匠,把每家每户传回来的材料,按照各种典故、故事扎制成各种形状的灯架,数量为平均每户一只。造型有三角形、五角形、四方形单层的,也有双层牌楼、门楼、三层门楼、船形以及在架子上装饰各种人物、动物造型的。

  2.泡灯头。将传回来的棉花绑在一根小竹帘条上,头朝下在麻油中浸泡三到四天,以备燃放时不被水浸,燃放时间长。

  3.裱身子。将各种院子、门楼、船形、人物、动物的造型用高梁秸、洋山药杆、荆条、棉花线、铁丝等制扎成架子后,再用各种色纸剪制成图案、线条、进行裱糊装饰,直至做好形态各异、栩栩如生的模型,以备燃放。

  (三)祭拜

  正月十五傍晚,夜幕降临,全村每家每户要选一名长者,用条盘端着馒头、核桃、饼子等各种供飨,从村里步行到村外,到河边的河神庙烧香、祭奠,祈祷河神保佑全家大人小孩一年平安,粮食丰收、牛羊满圈。

  (四)放河灯

  1.准备阶段。正月十五上午,组织年轻力壮的男人,把传起来的柴禾一捆一捆背到岸边的望河梁石上,并三步一堆、五步一堆地分开码放。到晚上,再把扎好的各种灯具统一排放到岸边,并把浸泡好的油棉灯头依次插到每个灯架的部位,等待点燃。

  2.奏乐。人们有组织地从村里敲锣打鼓、唢呐齐鸣到河神庙前奏乐。

  3.点旺火。即在主持的指挥下,由专人在柴火堆上浇上麻油,然后点燃,以点亮河道,营造火光气氛。

  4.起炮。村里推选一名长者主持燃放的程序,由主持指挥,在主持的口令下点燃大炮小炮,以烘托、营造声势。

  5.放河灯。在经过祭奠、点旺火、奏乐、起炮等程序后,最后一道程序是放河灯。在鼓乐齐鸣、灯火通明的氛围下,人们纷纷用火把把自家的河灯点燃,轻轻托起,把河灯放入河中,并双手合十,祷告河神。几十只、上百只河灯随着河流缓缓漂去。刹那间,形成一条“灯河”,整个山间、河流都变成灯的海洋、火的世界、人的潮流,整个仪式达到高潮。

  盂县河灯节有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其形式和内容都具备自身的特征。首先,从文化内涵上讲,南方和东北以及河曲的河灯会是在“盂兰盆节”(中元节)为纪念释迦牟尼的十大弟子之一、以“目连救母”为文化背景的,而盂县河灯节却是在“元宵节”(上元节)以祭拜河神为文化背景的;其次,全国各地的放河灯是在“鬼节”——七月十五进行的,而盂县北乡河灯节却是在“闹元宵”的正月十五举行的。

  河灯节在民间流传了700多年,已成为老百姓的生活习俗和固定节日。历经战乱和“文化大革命”,河灯节险些失传。在历史传承过程中,河灯节对滹沱河流域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文化的形成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保护好河灯节对促进当地的农业生产、生活富裕和社会和谐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