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党委根据《关于上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材料的通知》要求,选树典型、示范引领,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严格审核和公示,决定将矿区公安分局赛鱼派出所、郊区公安分局李家庄派出所、平定县公安局巨城派出所以及盂县公安局梁家寨派出所4家单位命名为市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做到了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今后,全市公安派出所将以被命名的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榜样,立足辖区实际,创新措施机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亮点,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具有本地特色的“枫桥经验”。(史丽莉 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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